珍藏周星驰遗失身份证9年 香港一影迷被罚5千元





    据报道,自言是周星驰超级影迷的男子区展文,被揭发藏有周遗失的身份证,今日(23日)被九龙城裁判法院判罚款五千元。

43岁的区展文任职酒店副经理,是周星驰影迷,9年前圣诞节在尖沙嘴街头地上发现周星驰的身份证,如获至宝,珍而重之的一直将这张身份证带在身边保存纪念。

本月初,他在街上被警方截停搜查,被搜出身上周星驰的身份证,被控管有他人身份证罪,今日被九龙城裁判法院判罚款五千元。

被告求情时表示,自己是周星驰的超级影迷,因此藏着他的身份证没有交给警方。

周星驰10月12日在长途电话中得悉此事,他曾惊讶地说:“有这种事?这张身份证我九六年不见之后,依正常程序报失,想不到还有这种事,真是奇怪。其实作为市民,执到要交出,大家都应该遵守香港法律,做个好市民嘛。”

根据法例,任何人士如无合理辩解而管有超过一张身份证即属犯罪,最高可判罚款及监禁两年。香港市民如遗失身份证,须于十四天内向人事登记办事处报失及申请补领新证,补领费用为三百九十五元。




来源:中新网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本网责编:乔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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